人民网太原9月16日电(张婷婷)据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,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王利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目前正接受太原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 王利生简历 王利生,男,汉族,1964年8月出生,山西太原小店人,大学学历,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5年12月参加工作。 1985年12月至1987年6月,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; 1987年6月至1989年9月,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办事员级书记员; 1989年9月至1993年9月,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科员级书记员; 1993年9月至1995年6月,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、党组秘书; 1995年6月至1996年11月,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党组秘书; 1996年11月至1997年10月,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; 1997年10月至1997年11月,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、政治部副主任; 1997年11月至2002年8月,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处长; 2002年8月至2003年8月,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; 2003年8月至2009年8月,清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; 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,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、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; 2010年7月至2017年1月,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; 2017年1月至2017年9月,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三级高级法官; 2017年9月至今,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三级高级法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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